2019-04-19 龙景园网原创 龙景园 点击量:
国家《“十一五”期间大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的出台,拉开了我国大遗址保护开发的序幕。近些年来,随着相关政策的推进,各地兴起了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热潮,成百亿元乃至上千亿元的项目纷纷上马。按照《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要求》,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必须“以文物保护规划为依据,符合文物保护规划展示规划的原则和要求”、必须“遵守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国家文物局更是多次出台正式行文指出保护文物的重要性。
图片来源:北京龙景园 摄
从考古遗址公园的产生角度来说,它原本的定义为保护遗产的有效手段,但今天来看这一意义已经太过于单一,不管从社会发展角度来说,还是价值利用角度来说,遗产的最大意义应该是文化科普,而非一味的保护。在遗址公园的建设中,考古界、历史界看重文物保护,希望能够保护遗址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最好把遗址与博物馆分开来。修建单位则更加看重公园的建设,寄望于良好利用公共空间,把遗址建成公共交往和社会活动场所,减少财政负担。一句话,考古界倾向于保护文化,公园建设则更为现实,考虑更多的利益,包括成本、投资、效益等等诸多问题。
在考古遗址的开发中,遗址保护放在第一位是毋庸置疑的,没有高价值的资源基础,教育性开发还是休闲性开发都是空中楼阁。旅游开发则应建立在遗址保护的基础上,在旅游这个大体系中纳入科普教育、文化休闲等功能,而非简单的一座博物馆。遗址文化,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可能一生只会见一次,旅游则是在增强它的价值,将一次变两次、三次。将影响力从本地扩展到周边区域,扩展到全国甚至全世界。仅仅是文化运作是创造不了大众影响力的,旅游经营才是保证遗址长期保护、持续维护、永续利用的基础。
Copyright © 2012-2032 bjljy.net 北京龙景园旅游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 130317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