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网络文摘 2019-04-26 龙景园
发改委、住建部、财政部针对特色小镇发布过很多文件,新要求更注重积极保护和创新利用双管齐下。有三项要求是传统镇规划中没有的内容,产业规划方面,要求培育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态,防止产业发展跟风;风貌规划方面,要求尊重小镇现有格局、不盲目拆老街区,传承小镇传统文化、不盲目搬袭外来文化,保持小镇宜居尺度、不盲目盖高楼;体制机制设计方面,要求创新特色小(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
这些政策要求在规划编制时,及时落实和协调上位城乡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旅游规划、文保规划等多种规划的内容,提出创新解决方案。在特色小镇的规划阶段就考虑到多规合一的要求,有利于加快后续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在已经建立多规合一协同平台的地区,符合多规合一要求的项目审批流程简化,更容易通过相关部门会商。
旅游特色小镇进行”多规合一“的案例
比如刚刚做好的广东韶关主田镇的旅游特色小镇规划,这个规划就是小镇规划、地质公园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旅游规划多规合一的体现。
因为主田镇在恐龙遗址保护区内,涉及到自然遗产传承的要求,也有恐龙地质公园保护规划协调问题。主田镇的恐龙遗址以白垩纪时期为主,规划结合镇区新增旅游用地,设计了白垩纪恐龙文化体验园、白垩纪主题度假酒店等特色旅游项目,体验园承担了地质公园的科普宣教功能,主题度假酒店补充了旅游小镇的旅游服务功能,同时又赋予小镇独特性。这就是小镇规划对多规合一的协调体现,找到白垩纪作为特色IP、通过恐龙主题塑造特色风貌、补充保护规划中对科普宣教的要求,形成旅游吸引物。
另外,主田镇除镇区外周边都是基本农田,规划通过保留其中的一个村的客家民居,把这个片区改造成客家民宿,既保留了客家传统风貌,又传承了客家村落文化,同时还解决了旅游服务设施不足的问题。
在这个特色小镇的规划里,体现了保护规划、风貌规划、基本农田保护的多种要求,是典型的多规合一在特色小镇中运用的案例。
图片来源:北京龙景园 摄
旅游特色小镇进行”多规合一“的难点
旅游用地的协调和创新供给
在城乡规划用地的分类标准中,没有旅游用地这个类别。但旅游特色小镇作为旅游目的地或旅游服务中心,需要较多的旅游业发展用地。风景名胜区规划、城乡规划以及国土规划的土地利用分类标准完全不同,需要按多规合一的思路进行协调; 而且,旅游业发展用地的供给来源是多样的,在规划中要充分考虑创新供给。
A级景区标准融入
现在的特色小镇大都要求融入旅游功能,比如浙江省提出的要求是特色小镇必须至少要达到3A景区。在A级景区评定标准中,对旅游吸引力、旅游交通、风貌特色、旅游服务设施、环境保护方面都有具体的要求,既要将这些指标要求在旅游特色小镇的规划中落实,又要满足小镇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和旅游空间的协调,符合经济可行性,这点对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分配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事权不足下的规划协同
因为多规合一都是在市级和县级层面推行,乡镇层面并没有事权,所以从乡镇层面去协调上位规划基本不可能。那么特色小镇规划能做的,就是系统地梳理、整合现有的上位规划,并探寻出既传承和落实上位多规要求,又能体现小镇特色的可行解决方案。
小镇发展的原生动力来源
小镇的发展必须要有产业输血,不单是规划要做好,而且要与运营、管理和资本相结合,这些属于规划之外的其它因素,但规划中也要协调考虑,并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可实施方案。这就要求规划团队还要具备一定的经济、管理、运营的知识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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