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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开发的组织模式的探寻

2018-06-08 龙景园网 龙景园 点击量:

一、乡村旅游产业组织模式研究背景

乡村旅游

  (一)乡村旅游的重要意义

  乡村旅游的重要意义表现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将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与第三产业的旅游业相联接,对于农业产业升级、调整国民经济产业结构具有较大的推动作用;稳定农村社会,增加农民收入,农户离土不离乡,就地搞接待,对其兼业、转业的技术要求不高;改变农村破败的面貌,促进农民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整体提升农村地区的卫生面貌;沟通城乡,引进城市资金流、信息流以及先进的思想观念,缩小城乡差距。因此,乡村旅游是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
  
  (二)乡村旅游是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乡村旅游在欧美发达国家已有百年历史,备受各国政府关注。许多国家都把乡村旅游作为稳定农村、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在政策、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近年来我国乡村旅游发展迅速。据测算,全国乡村旅游景区(点)每年接待游客超过3亿人次,旅游收入超过400亿元人民币;黄金周时期,全国城市居民出游选择乡村旅游的约占70%,每个黄金周形成大约6000万人次的乡村旅游市场。

  (三)乡村旅游存在的问题

  旅游开发小、散、重、乱的问题。由于缺乏科学规划和规范管理,我国乡村旅游普遍存在投资与经营规模小、地区分布与组织模式散、项目低水平重复建设、市场竞争秩序乱的局面。

  利益分配不均的问题。参与乡村旅游的主体包括农户、公司企业、政府、非政府组织(社区)等,不同的旅游组织模式导致不同的利益分配模式。由于乡村旅游的特殊性以及目前我国相关法律、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导致了利益分配不均,如乡村旅游开发中常见的“飞地化”现象,政府与经营户之间的利益矛盾,经营户与非经营户之间的利益矛盾等。

  乡村景观和乡村文化的保护问题。目前,乡村旅游普遍存在乡村景观的城市化倾向。除了有形的物质文化外,无形的非物质文化如许多地方传统的生活方式、纯朴的民风民俗等也在迅速受到外来文化的侵蚀,逐渐消失。乡村性是乡村旅游最本质的特点,如何保护乡村景观和乡村文化的本真性是保持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基于以上一系列问题,本文指出经营主体会产生产权、定位、分配、管理困惑。

  (四)乡村旅游的组织创新

  从以上问题和分析可以看出,乡村旅游面临着机制创新和组织创新的问题。要通过设计新的、合理的组织模式和运作机制,合理界定旅游企业、旅游景区、农户等相关主体的责任和权利,通过市场化手段调整其利益格局,实现投入和产出的合理配比。

  旅游业本身具有产业关联度高,综合性强的特点,而乡村旅游与农业生产和乡村文化有着天然的联系,因此,乡村旅游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的途径,提高组织化程度是实现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乡村旅游与农业产业化发展联系密切,且具有高度的相似性,笔者认为可以借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产业组织模式来研究乡村旅游产业组织模式,目前,从产业组织模式角度研究乡村旅游还是一个比较新的课题,国内相关研究比较少见。

  二、乡村旅游产业组织模式概念及分类比较

  (一)公司+农户模式

  “公司+农户”模式就是在乡村旅游开发中,公司直接与农户进行合作,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公司负责开拓客源市场,进行经营管理,农户负责提供特色的乡村旅游商品,提供入户接待等服务,当然在接待服务方面要按照公司的标准,接受公司的培训,并且服务设施要符合公司的标准。开发所需资本,可以通过协商按照一定的出资比例,由公司和农户共同承担,也可以采取入股的形式,村民的房屋等个人财产可以作价入股,按股分红。其特点是公司开发、经营与管理,农户参与,公司直接与农户联系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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