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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构筑在新型城乡关系下的乡村发展模式(2)

2018-06-09 龙景园网 龙景园 点击量:


5、乡村的生态价值
农业作物生长需要特定的光、热、水、土环境,这种环境成为一种城市外围的生态本底,城市与其外部环境进行着物质和能量的交换,种养殖业发展让农林作物通过光合作用与自然环境进行物质循环。中国古代在天人合一的理念指导下,农业生产的全过程都是与大自然的直接接触,包含了对大自然的尊重和敬畏,这与今天倡导的生态文明价值观是完全契合的。
乡村的生态价值还体现在乡村景观上,千百年来在环境、农业耕作、交通等综合作用下自然形成的村落,具有一种天然的形态之美。
城市和乡村,本来应该呈现出一种对比之美,城市规模集聚效率之高体现出技术之美,乡村自然分散体现出文化之美,达到费孝通先生所言的城与乡“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境界,而不应是简单地用工业化和城镇化数字上的速度来彻底“碾压”农村。
如果有一天,中国的城市也步入郊区化时代,那么消失了的乡村还能不能承载城市人的田园之梦了?
可以预见,未来乡村的农业价值、传统文化价值、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将会不断地被挖掘出来。工业文明理念让人们更注重生产结果,更追求财富,生态文明理念则给予生产和生活过程同等重视,因而更能发掘生命的意义,洞察生活的幸福[i]。
在充分挖掘乡村价值基础上构建新型城乡关系
城乡差别的本质是制度差别,但归根结底制度的差别源于城乡之间天然身份的差别。进入工业化社会之后,城乡之间收入差别形成了城乡之间人口和资金流动的势能差,农村中越来越多的资源被城市吸引走,逐渐变成空心和空巢的村庄。如果能够基于这一基本的事实来看待城乡关系,则就能够建立起一种城乡平等的新型城乡关系。
过去的城乡发展模式是一种在城乡观念对立下的发展,即认为城市总是比农村好,城市代表文明农村代表落后。这是一种完全在没有认清楚乡村价值的前提下的粗暴的发展模式,是城市对乡村资源的掠夺。当前我国乡村的问题实质上是我们以城乡对立的观视角来看待乡村,将城市价值置于乡村之上,而忽视了乡村的问题其实是城市自身的问题。
以中国农村所覆盖的地域范围如此之大,农业的历史如此之久,农村人口规模如此之大,农耕文化的本底又是如此之厚,我们的城镇化就不能走过去西方国家那种工业化齐步前进的模式。
以工业化为基础衍生出来的现代农业,就是用工业化的方式来替代自然农业生产过程,那么必然要发生一个农业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从农民手中转移至新的农业资本的手中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同时也必然是农民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的主体地位被取代的过程。割断了乡村在文化、社会、生产和生态中和传统的联系,用追求财富迅速增长的工业化模式来摧毁乡村文明,就是一种在过去的城乡对立的价值观下的发展模式。
如果说过去中国社会是一个如梁漱溟先生所言的农业化社会,文化是以乡村为本的文化,社会是以乡村为本的社会,那么现在中国的农村则是一个同时处于农业化、工业化和信息化状态上的社会。信息化对传统工业带来的冲击目前都已经被看到了,定制化生产、长尾理论使得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利润不断被压低,进入一个“零成本社会”。
在工业化社会里,农业仅仅是为了满足人口生存所必须的基础产业,工业产品的生产效率和货币价值大大的高于农产品。但是进入信息化社会后,传统农业生产的价值就通过互联网被提炼出来了,因为农业生产是一个长周期过程,农作物也不是在车间里被制造出来而是在自然环境中生长出来的,这一大时空的生产过程很适宜互联网这种“有温度”的载体,农业生产过程能够被感知和体会,将以前那种看不见生产过程,直接到餐桌的食品变成了有生命编码、可追溯、可参与的新农业生产体系。
我国农业政策是“牢牢端住自己的饭碗”,这就需要长期保持基本的农田数量不变,从而就势必需要一个较大范围的,与基本农田分布相适应的农业生产体系、组织体系、农村居民点体系以及农业生态体系,这些构成了未来中国的农业空间。城乡一体化的目标应是尽量让这样的一个农业空间
系保持独立性,既要有对传统农耕文化的继承,也要有信息化社会所需要的创新,能够不被强势的城市文化所侵蚀。城乡共存,各美其美,应该是新型城乡关系的应有之义。
因此,应允许城市和乡村以一种和平的方式相处,新型城乡关系就是尊重乡村的文化价值,允许以较慢的速度和不同的方式来实现城镇化,不能把农民一窝蜂地赶进城市。农民在农村呆的好好的,为什么要到城里来?从农村转移出来的劳动力,被认为好像是进入了所谓自由劳动力的市场。但如果没有基本的保障,就仍然是从对土地的依附变成了对自由劳动力市场的依附,处境未必比以前更好。
新型城乡关系下,城镇建设不应再突出城市的中心地位,走城市向周边农村扩张的城市化道路,完全依靠转化农地作为城市建设用地。

乡村旅游

乡村发展的途径——乡村改造

一些西方国家和发达地区在完成现代化过程之后,都实行了对乡村的建设和改造措施,取得了一定的借鉴经验,如日本、韩国、台湾等,综观国外的乡村建设经验,都有一些共同点:
1、建立具有一定的权威性的乡村自治组织,并且能够对乡村的经济、政治、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具有一定的支配权。
关于这一点,民国时期的乡村建设也走过类似道路,如梁漱溟的乡村建设运动是从乡村社会改造入手,这是他看清了这样的一个事实:如果传统的乡村社会结构被瓦解了,而国家行政力量又没有能力深入地介入乡村,那么乡村经济就不会有起色。梁漱溟先生主张农民自觉、乡村自救,同时也要依靠知识分子。
2、不能使用运动式手法消灭乡村。自然村落都是经过了上百年的渐进式积累而天然形成的,照看农田等生产服务半径与他的生活圈很近,而如果要通过中心村建设的模式消灭这些自然村,势必要破坏这种生产、生活和社会网络结构。
3、不能只将乡村的经济、环境某一方面的问题作为乡村改造的目标而不计其余,应采取综合手段治理。在我国,应该让各部门对农村的支持政策形成合力。
4、农村的经济组织要能够包容农业生产的全部环节,并且乡村的传统文化也能够在这样的生产环节中得以存在和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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