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30 北京龙景园 龙景园 点击量:
三、直面现实,积极应对
传统村落是传统生产方式的产物。传统生产方式的消亡,使传统村落失去了生存发展的基础;没有了内在的生产活力,保护发展就只能是在外在的皮相上做工夫,投入再多也无济于事。要更好地保护发展传统村落,真心要保护传统村落,而不是给资本留一下一具可供玩弄的尸体,就不能继续鸵鸟政策,必须正视和直面传统生产方式保护的问题。
重视传统生产方式保留的意义
传统农业、传统手工业本身就是一种遗产,农耕文明的一切成果,包括哲学这样层次的成就,都是这些传统生产方式的产物。传统村落里的农业生产价值不能以单纯的经济价值来判断。它不仅产生了独具特色的美学景观,维持了具有全球意义的农业生物多样性、具有自我调节能力的生态系统和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遗产,而且最重要的是为人类持续提供了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我们为什么不能容忍这些许的“落后”?
从生态文明的视角来看,传统的生产方式让村民们通过较低水平的技术,利用有限的资源,就可以将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降到最小,并长期保持较为稳定的产量,获得最大的收益。此外,这种生产技能还促进了饮食结构的多样化,采用极少使用化学物品的传统种植方式,产生了多种多样、高度异质的生态景观……
不用担心传统的生产方式保护会给国民经济带来什么消极影响。生态文明的核心之一不就是允许多元化?何况几千个传统村落中,还留有传统生产方式的恐怕也是十中无一了,这区区百万亩之地、少少的百万人口之众,“落后”一些又何妨?更何况,其他地方的农业越现代化,可怕的食品安全、技术危机背景中,这些传统的农业产品,不就具有了更高的经济价值吗……
树立新观念,允许“落后”
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人尽皆知了;文化多样性的意义,也逐渐深入人心;但我们生产生活方式的多样性,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现代化的魔咒驱赶着我们不停地追逐西方发达国家的脚步,按照他们的标准去生产生活,我们的一切都逐渐趋同,千城一面、千村一面不就这么来的吗?
我们应该勇敢地站在本国的泥土中思考我们要走的道路,至少我们可以允许甚至鼓励一些村落走另类的“发展”道路,认可一些村落在生产上的“落后”、在生活上的“落后”、在文化上的“落后”,并想办法为保护这些“落后”提供观念上、政策上、技术上、资金上的支撑,否则,再过几十年,我们的传统村落也许就会被“麦当劳”化。麦当劳好吃吗?好吃。可是如果只有麦当劳可吃的话,悲剧了……
加强调查研究,探索保护方法
国家级、省级、市县级的传统村落保护名录逐步建立起来了,如果认可传统生产方式的保护是传统村落保护的基础,那么就有必要对这些村落中传统生产方式保存的状况做系统的调查和研究,积极探索保护的方法。目前的研究中,对传统村落有很多分类的方法,比如按文化圈分的桂北村落、黔东南村落……按自然地形分的山地村落、平原村落……按历史功能分的农业型村落、商贸型村落……如果从传统生产方式留存现状的角度来说,也许可以将现有的传统村落区分为纯真型、蜕化型、异质型,针对不同类型的村落应采取不同的保护方针、投入方向和投入力度,便于突出工作重点、集中使用资源,并且在国土、农业、文化、财政、建设、旅游等政策的制订中,对不同类型的传统村落采取不同的、有针对性的政策。
纯真型:就是生产生活方式仍然比较成体系地“落后”的村落。但这种村落估计不多了,就算有也是在“现代化”还没来得及大规模波及的穷乡僻壤。对这种村落,完全可以由国家负担,结合传统农业保护区、原种保护区、生态博物馆等等,尽力维持传统的生产方式。首先要在观念上一定要能容忍这种“落后”,小心翼翼地避免她们免遭外来的侵袭和扰动,其次是要防止那些野心勃勃的资本和喜欢创作的大师们进入这些村落。当前最可恨的一种现象就是,有钱的恶霸总喜欢占有纯真,可是他们偏偏又不欣赏和珍惜纯真,我就知道一个原始村寨的寨民被资本驱离家园,赶到所谓的“新寨”中。当然,必要的改变是必须的,比如,你总不能看着人家生病而只是在一边烧香求神吧!只不过在这类村落中,一切的改变必须谨慎再谨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慢一步就慢一步。
蜕化型:就是传统的生产方式虽然遭到较大冲击,但多多少少还有碎片化的留存的村落。这类村落数量应该是最多,覆盖面最广,而且还可以进一步细分,比如按照农业生产、手工艺等等留存程度的不同细分。对已经蜕化了的村落,首选应该是在现有的条件下尽量地修补甚至恢复传统生产方式,尽量将碎片化的遗存连缀成一个系统,进而发挥其在村落经济文化发展中的作用;如果实在做不到的话,也得退而求其次,尽量保护残存的部分,控制其过快的突变(这种村落是实际工作中最量大面广的部分,留待以后讨论)。
异质型:就是只剩下皮囊,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已经基本消失的村落。比如,村民的生产生活方式都基本“现代化”了的村落、原住民都已经被置换成了外来的客商的村落、资本占据后根据市场的需求“打造”出来的旅游村落、作为影视基地来使用的村落等等。对这种村落还有什么办法呢?首先,应该强化对物质遗存的保护,因为鲜活的生命已经逝去,留给后人的只有物化了的记忆,这种记忆不能被扭曲、变造。其次,可以考虑在产权等方面制订出有针对性的政策,保障新的继承者能够进入这些僵尸化了的村落,在原有记忆的基础上形成新的文化继承者。为此要有机制的变革,让喜欢高楼大厦和霓虹灯的人能够进城,让喜欢满天星斗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人到村里去。这些人进村的目的应该是传习、发展传统的文化和智慧,成为香火传承的新一代村民。这些新一代的村民将会建立新的文化共同体,把村落当成自己真正的家园,对它有真正的乡愁,而不是将民居改造成现代化的民宿,在里面呷着咖啡拍照忙着发完朋友圈就回城去了,他们的根基将在村落里,而不是将乡村的生活当成拓展自己人生“广度”的一种游戏,或者对城市生活短暂的逃避。我想,在十三亿人中找出十几万这样的人,应该不难吧?
这样的村镇,还有必要作为传统村镇而“保护”么?作为景点随它去吧。但重要的是,别再把它们当作中国人的“文化名片”满世界兜售了。
聊到这里非常的兴味索然。夜已经很深了,脑袋就像风干了的浆糊,以上所想,简直就是标准意义上的痴人说梦。且不说整个社会的价值观追求这种虚头巴脑的东西,单就说各传统村落承受的期待和压力,村民、不同的职能部门都不可能允许什么“落后”的存在。虽然想到应该建设新的文化共同体来取代已经彻底异质了的村民,可是谁来组织?谁来界定?谁有权利判断一个村落已经异质,以什么标准判定?搞不好反而成为开发破坏传统村落的障眼法……
有道是“提出问题比解决问题更重要”,今夜的胡思乱想,也算是提出了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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