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3 北京龙景园 yy 点击量:
国家旅游局组织解读旅游用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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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30年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健康旅游服务体系国家旅游局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健康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旅游局、国家中医药局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健康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健康旅游基地,形成一批健康旅游特色品牌,推广一批适应不同区域特点的健康旅游发展模式和典型经验,打造一批国际健康旅游目的地。
到2030年,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健康旅游服务体系,健康旅游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发展环境逐步优化,吸引更多的境内外游客将我国作为健康旅游目的地,提升产业发展层级。
意见提出,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配置,因地制宜、创新驱动,对外交流、开放共赢,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等基本原则。要提高健康旅游供给能力,发展丰富健康旅游产品,发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发展康复疗养服务,发展休闲养生服务。
提高医疗机构现代化水平,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与其他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提升健康旅游服务品质,加强健康旅游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具有宣传促销、咨询、预订、投诉等功能的综合性健康旅游服务平台。
要培育健康旅游消费市场,加大推广推介力度,打造健康旅游服务产业项目,推进健康旅游服务信息化,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要优化健康旅游政策环境,推进市场准入和行业规范建设,健全健康旅游法治和监管体系,完善健康旅游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健全人力资源保障机制,建设诚信服务制度等。
以下为《意见》全文:
关于促进健康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健康旅游是健康服务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新业态,发展健康旅游对扩内需、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保健康,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及《“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等文件精神,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消费需求,加快发展健康产业,促进健康服务与旅游深度融合。
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模式,突出服务特色,提高服务能力和品质,顺应发展趋势,扩大有效供给,满足群众多层次、个性化健康服务和旅游需求,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注入新动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配置。强化政府在制度建设、标准制定等方面的职责,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社会活力,完善监督,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坚持因地制宜、创新驱动。立足地方实际,充分发挥各地健康旅游环境优势,开发特色化服务,创新发展方式,建立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具有中国特色的健康旅游发展机制。
坚持对外交流、开放共赢。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借鉴国际经验,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推动健康旅游服务领域国际标准的制定和转化,提高我国健康旅游机构在国际相关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强化规划引导作用,选择具备条件地区开展试点,积极探索健康服务和旅游融合发展,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推动健康旅游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健康旅游基地,形成一批健康旅游特色品牌,推广一批适应不同区域特点的健康旅游发展模式和典型经验,打造一批国际健康旅游目的地。
到2030年,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健康旅游服务体系,健康旅游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发展环境逐步优化,吸引更多的境内外游客将我国作为健康旅游目的地,提升产业发展层级。
二、提高健康旅游供给能力
(四)发展丰富健康旅游产品。
依托各地自然、人文、生态、区位等特色资源和重要旅游目的地,以医疗机构、健康管理机构、康复护理机构和休闲疗养机构等为载体,重点开发高端医疗、特色专科、中医保健、康复疗养、医养结合等系列产品,打造健康旅游产业链。
发展高端医疗服务。在医疗资源丰富、基础公共设施较好的大城市,鼓励社会资本提供以体检和疾病治疗为主的国际先进医疗服务,打造集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为一体的实体型现代化国际健康服务园区。
发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使旅游资源与中医药资源有效结合,形成体验性强、参与度广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体系。大力开发中医药观光旅游、中医药文化体验旅游、中医药特色医疗旅游、中医药疗养康复旅游等旅游产品,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和项目的特色化、品牌化。鼓励开发以提供中医医疗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主题线路和特色产品。
发展康复疗养服务。结合本地特色优势,融合治疗、康复与旅游观光,开发日光、水疗、地热、海滨、森林、温泉等特色健康旅游线路,通过气功、针灸、按摩、理疗、矿泉浴、日光浴、森林浴、中草药药疗等多种服务形式,提供健康疗养、慢性病疗养、老年病疗养、骨伤康复和职业病疗养等特色服务。
发展休闲养生服务。依托各地旅游和养生资源,将休闲度假和养生保健、修身养性有机结合,拓展养生保健服务模式,针对不同人群需求特点,打造居住型养生、环境养生、文化养生、调补养生、美食养生、美容养生、运动养生、生态养生以及抗衰老服务和健康养老等一系列旅游产品。
(五)提高医疗机构现代化水平。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与其他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引进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优化医疗设施建设,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加快打造一批有竞争力的品牌机构。
组建多学科参与的诊疗服务团队,提供优质安全可靠的国际医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取得国际医疗质量管理认证。鼓励相关机构与国际健康保险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六)提升健康旅游服务品质。
加强健康旅游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升级交通、环保等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旅游服务与安全设施等。健全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具有宣传促销、咨询、预订、投诉等功能的综合性健康旅游服务平台。
三、培育健康旅游消费市场
(七)加大推广推介力度。
大力发展中介服务组织,加强健康旅游推介平台建设,积极运用网络营销、中介机构宣传、举办或参加健康旅游博览会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逐步开展国际(边境)医疗服务项目。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及周边国家健康旅游相关领域的合作。加强中医药健康旅游宣传推广和市场开拓。
鼓励旅行社等机构开展健康旅游中介服务,设计特色健康旅游路线,提供健康旅游全流程服务。
(八)打造健康旅游服务产业项目。
优化设计健康旅游产业链的整体发展架构,做好产业资源布局规划并整体设计产业管理、项目建设、标准制定、营销宣传、项目融资、环境保护以及危机管理等,引导健康旅游服务相关支撑产业集聚发展,打造药械制造、技术研发、健康管理、疾病治疗、康复疗养、养生养老等健康旅游产业集聚发展的产业格局。鼓励发展医学检验等第三方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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