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是如何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的?(2)
2014-10-11
龙景园旅游规划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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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休闲观光农业的三种产品形态
从观光和农业的关系上看,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农村空间提供型,即利用农村优美的空间环境,为使游客能在那里作短暂或长期逗留而提供场所的类型。
这种类型大致可细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①风景观光型。主要是将美景作为旅游资源加以开发,并对道路及观景地区等进行必要的整修,以便将景色完美地展现给游客。
②农村公园型。这种类型主要是针对到农村旅游的“一日游”客人而开发的,其中包括观光农园(如葡萄园、苹果园、草莓园等等)、观光牧场和市民农园等。所不同的是,观光农园和观光牧场皆以一般游客为对象,而市民农园则是以想亲身体验农作的人为对象,因而其设施也不一样。
③农村度假(休养)型。这种类型主要是通过对环境、设施的配套建设与服务等措施招揽客人,主要形式有自然休养村(家乡休闲村)、民宿村和别墅村等。前者因为获得了政府有关部门的扶持或指导而向度假村方面发展;而后者(民间的别墅村和特定的俱乐部等)则依靠自身力量进行建设,以建立“理想之乡”为目标。
二是体验交流型
这种类型是力图通过有组织的行为促进体验与交流活动,主要针对来自大城市的游客,举办地多为偏远的农村以及没有兴建特别设施的农村等。
这种类型又可分成以下三种类型:
①乡村活动型。农村地区每年都要举行插秧节和祈祷庄稼丰收的农业节(如葡萄节)等活动以及某些具有传统性的季节活动(如樱花节,夏季神社祭祀)。
②农业体验型。近几年来,日本全国各地都开展“山村留学”。去农村进行“体验修学旅行”(吃住在农村,并帮助干农活)之风也很盛行。其背景在于,人们对农村的环境和生活等是重要的教育要素的认识提高了。另一方面,以体验农业为目的的体验农场在各地建立起来了。不过,这些活动虽称为观光,但其社会教育的色彩更为浓厚。
③“家乡会员”型。日本全国各地都推行“家乡会员制”、“主人制度”(如森林的主人、牛的主人)和“特别町(镇)民制度”。采取这种形式的大多数地区能够通过募集“家乡会员”,获得入会费,并每年向会员邮寄数次“家乡包装袋”和“家乡商品”。对成为“家乡会员”的人来说,除获得这些物品外,一般还能享受免费使用当地设施等方面的优惠。
三是农产品提供型,即直接向游客提供本地农产品的类型。
这种类型大致可分为销售物产与提供饮食两类。
前者主要是位于果树等地带、道路沿线的直销店、市镇村和农协等销售本地农产品及特产品的物产馆,以及早市和露天市场等;
后者主要为乡村餐馆和农场西餐馆,如荞麦产地的荞麦店、奶酪地区(牧场)的牛奶西餐馆和牛肉产地的牛排西餐馆等。
日本发展观光农业旅游经济的经验
(一)政府的主导发展与促进作用
20世纪70年代以来,日本农业面临效益下降及产业职能转变的难题。为促使日本农业转型升级,调整经营结构,日本农林水产省致力于推动农业生产向观光旅游方面发展。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农林水产省先后采取诸多政策措施,例如,在全国范围内积极开展“都市-农山渔村共生对流活动”、“交流往来的日本”以及“绿色旅游”活动,推进观光农业的健康发展。在政府主导责任上,政府主要担负技术支持、公共设施完善、财政支持以及国际合作等责任。
此外,日本观光农业取得成功与日本政府制定合理计划的支持分不开。以北海道为例, 2000年制定的以建设具有活力的农村为主旨的“第三次北海道长期综合发展战略”,试图发展绿色旅游休闲农业来进一步加强城乡交流与互动,从而实现农业经营多元化战略。为保证该规划如期实现,政府于2001年开始连续出台一系列观光农业规划。
(二)完善的观光农业法规体系
为推动市民农园的发展,日本特别组团到欧洲的德国、英国、瑞士、荷兰等国考察,返回后积极推动立法工作,终于在1990年9月颁布了《市民农园事务促进法》。日本观光农业法规体系是比较健全的。这些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审批过程的程序、审核的标准,并且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减少了人为因素对政策实施的影响,使条例的执行和管理顺利通畅,既保证了从事观光农业的企业依法经营,又限制了部分人借办观光农业之名进行圈地和违法经营。
(三)科学的观光农业旅游经济发展规划
观光农业旅游经济是综合利用当地资源,以当地自然、文史资源,以及特有的农村生产、景观,融合旅游、餐饮等综合经营的一种由农业延伸至服务业的新产业。为推进这种新型服务产业的发展,日本政府通过地区广域联合的办法整合区域资源,对整合后观光农业资源进行科学规划与合理开发。其中,以日本农林水产省开展的“一农村一景观”活动、大分县开展的“一村一品”活动为典型代表。日本各县市町村也充分整合各地农村周围的森林山水资源,大力发展生态旅游,通过与民俗、观光农园相结合,进一步拓展了观光农业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