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9 网络文摘 龙景园 点击量:
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等13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加大对乡村旅游发展的配套政策支持,包括因地制宜推进乡村旅游特色发展,加大对乡村旅游债券融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乡村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乡村旅游贷款支持力度,加强乡村旅游人才培养引进力度等方面。
对此,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副教授冯凌认为,长期以来,乡村旅游主要由农民等主体自发建设、自主经营,但由于受农民视野局限、自有资金少、融资能力弱等现实问题制约,不少乡村旅游业态风格简单模仿城市化、公园化或近距离低端重复,难以进行规模化建设,经营管理和服务质量较为粗放。“《行动方案》在配套政策部分提出的诸多措施,对于解决当前乡村旅游发展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近年来,我国旅游市场蓬勃发展,特别是节假日,著名的旅游景区景点人满为患,中短途或城市周边的乡村旅游成为游客的新选择。尤其是随着私家车的普及,双休日、小长假以及部分单位推行的弹性休假等政策配合,乡村旅游方兴未艾。”北京市旅游学会旅游法治委员会副主任李广分析,“猛增的旅游需求,必然导致传统的以满足村民居住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配套支持捉襟见肘。因此,加大对乡村旅游基础设施、配套政策的支持,具有很强的现实需求。”
南开大学旅游与服务学院讲师张柔然分析,目前,乡村旅游发展仍存在诸多问题,有的地方政府发展乡村旅游的思路并不清晰,对各地乡村特点、性质和文化内涵不清楚;有些地方政府发展旅游业缺乏合理的整体布局与规划,旅游产品同质化、缺乏创意;很多地方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均衡,改造难度大;乡村旅游的服务管理不规范,服务质量较低,旅游经营较为粗放;很多地方发展乡村旅游,社会资本参与意愿不强、融资难度较大;乡村旅游涉及部门较多,多头管理不利于监管,且会弱化政策执行;促进乡村多产业融合(包括农业、文化产业、信息产业)的相关政策较少等。因此,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有针对性和时效性的乡村政策配套,促进各产业间协同发展。
就《行动方案》更好地落地,冯凌建议,一是各地要加强研究和规划,明确本地乡村旅游发展的主要资源、主打品牌和主攻市场,因地制宜引导当地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特色产品,形成特色各异、市场所需的有效旅游供给;二是在乡村旅游发展初期阶段,地方政府要积极介入并发挥作用,引导建立乡村旅游投资基金,为乡村旅游融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放宽渠道等服务;三是要重视对村官、带头人、民间艺人等乡村旅游核心骨干的培育,建立各类专业合作社或协会对乡村旅游经营户进行系统培训和组织,真正实现培养一批、带动一片、分工协作、产业化发展。
张柔然建议,针对各地乡村旅游涉及部门多、发展不均衡的情况,应有针对性地制定分级分类政策;应充分挖掘自身文化与自然特色,打造特色旅游品牌,发展创新特色产品,制定合理的旅游规划。
“《行动方案》涉及面广,覆盖了乡村旅游提质升级的方方面面。在具体落实上,需要相关部门出台具体的、针对性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和政策。更根本的问题是,将这些政策法制化,即通过法律法规的制修定、标准的出台和落实,促使其落地落实。”同时,李广提醒,发展乡村旅游,不仅要从城市游客的旅游需求出发,以旅游目的地的视角考虑农村的改造发展,还应关注和考虑农民的利益和诉求,保障旅游目的地原住村民的权益和利益,从保护和维护乡村风貌和民风民俗角度综合考虑乡村旅游提质增效问题。“只有将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才能平衡城市和乡村、旅游客源地和目的地、旅游者和原住民的利益,推动乡村旅游真正提质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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