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村落保护和旅游开发(2)
2018-06-04
北京龙景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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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统文化的商品化与文化独特性的丧失
传统文化脱离了其所植根的社会和自然原生环境,就会失去其所独有的真实性与地域特色。而旅游开发追求的是旅游资源的商品化,总是试图以现代艺术形式来包装民族文化,将其舞台化、艺术化、程序化,这很容易造成传统文化原真性的丧失。
3、传统文化价值观的改变
乡村旅游开发很容易导致一些传统价值观的改变。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乡村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促使人们意识形态的改变,种意识形态的改变影响传统文化价值观的转变。有一些意识形态的转表是好的,但也有很多好的价值观受趋利思想的影响,产生一些变异。如:热情好客、忠诚朴实、重义轻利是传统价值观的主流,而当地居民可能会因旅游开发而变得唯利是图。
4、阻碍传统文化的传承
传统文化的传承性是通过模仿和习得实现的,古村落的旅游开发有可能会扭曲或断绝传统文化的传承过程,使传统文化发生异变,甚至传承断代。旅游者经济上的强势性使其带来的外来文化也具有强势性,这种强势性促使年轻一代对外来文化产生一种盲目崇拜,并由此产生对地方传统文化的自卑感和抵触,降低对传统文化的认知、认同、接受和传承。传统文化的商业性开发赋与了地方文化新的生存土壤,在新的环境中认知传统文化,会使年轻一代对自己的传统文化产生误解,也不利于传统文化的传承。
5、文化原生环境遭到破坏
在古村落旅游开发的过程中,为了迎合游客的需要,难免会造成较大规模的建设或者搬迁。本来,文化的变迁是正常的,我们可以通过旅游引导民族传统文化进行良性的变迁,但事物的发展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现在许多地区的旅游开发,往往对传统文化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原生环境进行改变和破坏,加速了一些传统文化的消亡。
例如云南丽江旅游业发展起来以后,大批纳西族原住民搬出古城,大批搞旅游经营的外地人搬进古城——这种人口置换势必带来文化的变迁:古城的文化变迁和纳西族文化的变迁。族群的变更使文化失去了载体,古城丧失了原有的文化内涵,演化为喧嚣的各种交易的场所;纳西族分散进入以汉文化为主体的现代城市区,传统社区不复存在,传统文化失去了其生存和发展的土壤,传统文化发生变异也是迟早的事情。
(四)社区和谐问题
1、原住民的搬迁
很多古村落旅游开发往往涉及到原住民的搬迁问题。开发商总是喜欢把原住民全部迁出村子,再进行整体的规划设计,但这样做往往会带来很多意想不到的严重后果。一是原住民是古村落活的灵魂,失去原住民,古村落只不过是徒有其外表的商业化主题公园。二是传统文化离开了生存的土壤,必然会产生新的变化,甚至消亡;三是旅游企业需要重新雇佣员工,增加经营成本;四是旅游者体验不到原汁原味的风俗民情;五是原住民失去收入来源,生活可能水平可能会下降。
2、基础设施投入和招商引资
古村落旅游开发,需要进行前期的投入,如道路、桥梁、水电、通讯等,这些既是公共基础设施,也是旅游开发所必不可少的,但也是开发商所不愿意投资的,一般为政府投资项目,但开发商会从中获利。所以,要处理好政府前期投入在旅游区总资本中的份额分配问题,不要使前期的基础投入成为无偿投入。
3、社区参与
古村落旅游开发要有社区的参与,这是共识,但也往往被忽视。由于当地居民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较低,在一开始往往很难适应旅游开发的要求;同时,由于一些居民对开发商和地方政府漫天要价,也使开发商产生一些成见,这些都不利于和谐旅游社区的建设。原住民是古村落旅游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需要他们的参与。
4、收入分配
在古村旅游经营收益的分配上,最突出的问题是过度强调开发商的利益是不可取的。开发商的利益固然重要,应当拿到较多的利益分成,但其它利益相关者也不应忽视。旅游经营收入应关注古村落保护基金、生态保护基金、技能培训基金、社区居民分红、政府收益等几个方面。
三、开发模式研究
(一)政府主导模式
古村落旅游资源的公共性、旅游产业的广泛牵涉性、及旅游经营管理的复杂性以及古村落旅游开发对当地居民的公益性决定了政府应当在古村落旅游开发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政府主导成为古村落旅游开发中最为重要的模式之一,尤其是具有重要价值的古村落和古村落旅游开发的初期,政府主导模式更有其特殊的作用。古村落旅游开发的政府主导,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1、观念主导
一是观念自上而下的更新。政府主导古村落旅游开发,就要深刻理解和明白古村落旅游开发在文化遗产保护、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出现发展和促进社会公平方面的重要意义,知道如何开发和保护,如何组织和管理。二是引导当地居民观念意识的转变,脱离传统保守思想的桎梏,接受新思想,学习新技能。引导投资者树立惠民思想。惠民才能利己,旅游开发才能得到群众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