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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保护众说纷纭,非遗开发踽踽独行

2020-01-02 龙景园网原创 厚海 点击量:

        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又称口头遗产或无形遗产,是相对于有形遗产或可传承的物质遗产而言的。自从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发布以来,世界各地迎来非遗保护的惊涛骇浪,俨然形成两种各具特色的模式:注重非遗保护的国际模式和注重非遗开发的中国模式。前者以法国、英国、德国等具备悠久历史的西方国家为代表,倡导对文化的尊重,对非遗传承莫大推崇。当然这些国家都是经济发达体国家,人均GDP远远高于我国,据2013年统计:法国人均GDP40,690美元;英国人均GDP38,591美元;德国人均GDP41,168美元;中国人均GDP6,767美元。确实在经济水平双方相差甚远,这种强烈的经济对比在非遗的保护上也就展现为两种模式。

文化遗产

        西方经济体把非遗当做文化传承的核心,认为非遗是祖宗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而且曾经改善过人民的生活,只是随着时代的变迁、科技的发展,有些表现为落后形式,但是作为文化传承,有其存在和改善的价值。因此,无论政府、企业、社会名流,还是平民百姓,都非常重视。国家从财政角度给予丰厚的补贴,企业从经营角度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即使普通的公民都觉得这是神圣的事情。此外,国家层面的立法保护、保护区建设、活动日筹办,无时无刻不在宣传着对非遗的重视。而且这种保护意识来源于强烈的祖国认同感和自信心,毫无疑问的是在科技创新领域,这些西方国家领导着世界的走势;在文化保护领域,依旧走在前端。当国家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文化建设就显得格外引人瞩目。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一种特定的形式流传至今,保护意味更为重要。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肇始于2003年3月由国家文化部和财政部联合国家民委和中国文联等单位发起组织的“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2004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中国政府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决定,这标志着我国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上升为国家意志。目前我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方针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抢救第一,谨慎利用”,这体现了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态度和原则。但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改革政策,在市场变革的大浪潮中将非遗保护进行了曲解。
我国的非遗保护更侧重于开发,即将非遗项目中能与消费者相关联的进行产业运作,制造经济效应,更明显的表达是项目不盈利就不会加以保护。政府的财政虽能解决部分问题,如进博物馆,或申请专项资金,但杯水车薪,整个社会环境仍以经济衡量一切。在过去的几年里,非遗的消失和后继无人表现的更加突出。
        其实市场化运作非遗并没有错,紧跟时代脉搏才能焕发勃勃生机,但变味的开发模式应引起各方重视。在此,不妨重提西方的模式:对文化传承决不能以经济衡量,民间力量应得到合理导向。最近一期有趣的节目《出彩中国人》,将一些才华出众的表演艺人请上舞台,展示传统才艺,第一季的总冠军是中阮艺人冯满天,相信看过他表演的人都很惊叹中国竟有这样的痴人,将跨越千年的中华乐器演绎地如此精妙绝伦。难怪现场的评委李连杰感动至深、潸然泪下,发出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一直执着于经济建设,还有这样的音乐痴人沉醉其中,不可自拔,完成了文化和艺术的传承。
        冯满天名满天下,中阮乐器大众开始了解,文化保护的发起往往踽 踽独行,成就却辉煌灿烂,不可比拟。相信传闹多年的非遗保护能在喧嚣的经济风波之后,迎来世人的由心敬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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