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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闲置的农房和宅基地能干点啥?

2018-06-03 北京龙景园 龙景园 点击量:

 

旅游策划,旅游规划,旅游规划设计

为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国家将允许深度贫困地区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宅基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
根据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深度贫困地区在充分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的前提下,可以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鼓励以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直接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旅游项目中的自然景观及为观景提供便利的观景台、栈道等非永久性附属设施占用除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在不破坏生态、景观环境和不影响地质安全的前提下,可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

 

此前的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提出:全面加快“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充分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的前提下,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维护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占有和使用权,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再加上我国拟将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期限延长1年。
这些都预示着,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和宅基地,将成为大势所趋!目前,我国部分地区已开始试点探索“共享农房”,如北京怀柔的田仙峪村、安徽合肥市庐阳区、江西井冈山的柏露乡等。
这项举措还在探索阶段,钱该怎么赚呢?其中的门道,你可要看好了!

 

盘活农房和宅基地,不是谁想干就能干!

国家目前的政策规定中,对于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的主体有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也就是说,农民个人只是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宅基地和农房还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来进行利用和开发。
虽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村党支部的领导和村委会的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但是盘活利用农房和宅基地的主体不能是村党支部、村委会。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成为未来带活农村经济的重要主体。

不是随便一处就能开发利用!

无论是采取出租、合作,还是其它方式,这处农房和宅基地必须是“空闲”的。比如有些农民进城了,农村的房子闲下来了,把这些房子利用起来,这是让农村“沉睡”的资源“活”起来。
为了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国家才允许盘活利用农房和宅基地。农民的正常居住必须要保证。

不能侵害农民权益!

无论怎么用,都要维护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占有和使用权!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曾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指出,宅基地等集体建设用地利用中要注意两点:严禁违法违规开发房地产或建私人庄园会所;注意保护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利,防止集体资产被外来资本控制。

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可以怎么盘活利用?

国家出台的相关文件给出了两种方式——出租、合作。

 

小贴士:
租赁闲置农房,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应包括:明确房屋权属和位置;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约定房屋附属场地和设施的使用权限;约定房屋用途;水、电、宽带等费用支付的方式;遭遇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下的处置方案;违约处理方案等等。
考虑到部分农房将用于经营,房东可要求租户“在自住或经营期间不得有涉及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否则承担全部责任”等条款。
在盘活空闲农房和宅基地的过程中,规范管理、合约保障问题千万不可忽视。一是产权一定要明晰,防范资本下乡圈地;二是要处理好市民与农民之间的契约合作关系,保护双方的利益。
新时代,亿万农民对乡村振兴充满期待,对缩小城乡差距充满期待。相信随着我们的努力,城乡人才互动、城乡资金互流、城乡融合发展的目标将会完美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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