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另外要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
围绕这份 “拆除围墙”的文件要求,在网上已经快速引起一片哗然,各种质疑层出不穷,有质疑拆除围墙后的安全问题的,有质疑拆除围墙后的管理便利问题的,还有很多是质疑拆除围墙的合法性的等等。
“心墙”和“围墙”。
通过这些质疑,我们看到要拆除这些横亘在城市各处的,阻碍城市高效运行的“围墙“还真面临很多新的问题,甚至是涉及到相关的法律法规问题。
但透过这些争议,我们看到更多其实是附在这些围墙上的对个人利益、私人空间以及私权力的保护意愿和捍卫能力。由此看来,我们今天的社会已经不仅仅被各种实体围墙所分隔,包围,我们的心理也已经被各种私利裹挟的“心墙”所包围,这种 “心墙”在今天强调私有权保护的语境下变得更加厚实和堂而皇之。但在很多时候这堵“心墙”已经成为建立现代共享社会发展的阻碍,特别是超大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最大障碍。
其实,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我国就进行过一次大规模的城市围墙拆除工作。
公权彰显和势力象征的九十年代的“围墙”。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前的中国城市也是被各种围墙所包围和分隔的。那时的“围墙”体现的是城市管理机构的权力象征,是各种与权力挂钩的势力的彰显,以及享受不同权利的群体的外在区分。
我们国家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前的城市状况和当时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状况是相一致的。那时整个中国社会仍处于相对封闭的环境中,整个社会的治理模式也以管制为主,所以城市虽作为一个整体但却被各种由围墙围合而成的功能机构所划分。我们上班时或走进一个个机关的围墙,或走进一个个工厂的围墙;我们上学时走进一个个校园的围墙,我们回家时走进一个个机关或厂区家属院的围墙。总之,我们每个人都处在高墙围合而成的空间里。但那时,人们乐于被这些围墙围合,因为人们的生活都被这些“围墙”所“护理”,它”护理“着你的工作,”护理“着你的学习,”护理“着你的生老病死,这些被围合的区域还象征着当时的权利,以及和权利挂钩的势力,那时人们以进入这些区域为自豪。所以说
那时的“围墙”反映的是中国当时”围墙而治“的社会治理模式和城市管理模式。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一步步推进,政府的城市管理意识和管理模式也逐步走向开放和现代化,由城市管理走向城市建设,而改变原封闭的各自为政的城市空间形象成为树立改革开放的新政府形象的第一要务,其次随着建设的不断深入,新的、更加开放的城市结构也决定了那些高墙注定要被拆除。
由政府开始的围墙拆除运动就此展开,首先是各个机关政府的围墙拆除,紧跟着是各个机关大院、公园的围墙拆除。有些有安全或管理需求的围墙则改为栅栏,成为通透的“围墙”。由于那时的高墙主要是由各个政府机构和大型国有企业厂区所形成,所以,由政府倡议的围墙拆除工作进行的非常顺利和快速,我们的城市建设也由此走向了一段高速发展的美好时期。那一时期围墙的拆除实际代表着中国的城市管理由封闭走向开放、由管理走向服务。整体社会也在那个时期成为开放的大社会,社会交往也更为开放、频繁和多元化。
私权彰显和财富象征的现代“围墙”。
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围墙“是个体经济地位的宣示,是财富差距的彰显,是不同人群的划分。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在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之后,中国社会进入了贫富差距显著外显的时代,各种社会矛盾开始出现,社会治安开始出现乱象。处于个体安全的考虑,富裕家庭开始安装围墙,甚至豢养大狗。虽然这些富裕人家还是和一般人家处在同一生存空间,这些高墙的数量总体来说还算少数,但由此再次开启了城市围墙的建立进程。只不过这次是以私人化安全需求而展开的城市进程。这个时期的私人化围墙建设主要还是以追求安全为要义,和后来发展到以彰显身份和财富的围墙建设还是不一样的。
随着大规模的地产开发,许多城区的旧街旧巷被铲除,取而代之的是成片的新居住区。这些新居住区代表着相对优越的居住条件和更好的城市配套设施。住进新居住区也代表着一定的家庭经济实力,代表着以经济为衡量标准的社会地位。对开发商来说,用围墙圈起来的区域在提供便利的管理的同时,也展示着同时代的优越感。这种优越感对当下的普通老百姓说无疑是有着巨大诱惑的。以至于后来地产的发展就呈现竞相开发以彰显富贵、彰显身份的高端、豪宅的局面,而这些高端、豪宅无一不是以拥有更多“私密空间”、“占有更多公共资源”为卖点。
毫无疑问,房地产开发成为拉大社会财富差距和社会地位差距的契机,高档楼盘更是直接宣传就是为顶级富豪而打造,为高端人群而定制。所以这时期的高墙不仅仅是提供安全的物业管理,也不仅仅是区域范围的划分,更重要的是地位、财富的划分,这一时期与上世纪相比,关于“围墙”的意义是全然不同的。
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深化,由各种“围墙”所呈现出的阶层固化,利益分化以及私利大于公权等现象已经严重影响到现代文明社会的发展。它和建立开放、现代和共享的社会目标是相悖的。
如今更多的“围墙”已经成为阻碍社会交流的高墙,成为阻碍城市通畅的断头墙,成为影响社会共享的“柏林”墙。
还有很多的“围墙”更是在保护私权的名义下实行对公共资源的侵占和破坏。很多城市的断头路就是由于小区楼盘的“围墙”封闭而造成的交通阻碍,更有许多小区为阻止市政道路的通行而进行集体抵制、堵设、甚至破坏市政道路建设的行为。这种罔顾公共利益的利己行为已经愈演愈烈,也让本就拥堵的城市交通难以改善。其实最终受害的不仅仅是市政交通的建设事业,那些围墙内的居民不也一样深受其害吗。世上哪有真正能独善其身的“世外桃源”呢?
今天,从城市规划管理角度出发,拆除各种“围墙”,打通的不仅仅是城市的各个毛细血管的每个端头,更重要的是打通横亘在各个阶层间的篱笆,打造共享共治的城市治理理念。
拆除住宅区的小“围墙”,打造全社会的大“安全”。
现在有很多人担心,小区的围墙拆除后,居民的安全保障会下降。诚然,在高墙和保安围护下的居住安全是要好一些,但也不是万无一失的。同时我们也不能直顾自己围墙内的安全,而围墙外的社会安全却全不关心。
一个或几个小区的安全不代表整个社会的安全,只有整个社会是安全的,所有的小区和所有的家庭才会获得真正的安全。
拆除住宅区的“围墙“,更大的意义在于拆除市民那种只关心自己那一亩三分地的消极心理,建立起社会共治的积极心态。
先要拆除“心墙”,才能拆除“围墙”
今天的“围墙”拆除和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围墙”拆除已经有很大的不同,面临的实际问题更为复杂。那时拆除的更多是政府的“围墙”,是各个机关、机构的“围墙”。那时的“围墙”拆除,更多体现的是拆除政府的权利和势力,是互惠互利。政府获得开放、改革的新形象,市民的权(福)利在没有减少的情况下获得了更多的城市空间,更美的城市容貌。所以那次的“围墙”拆除非常顺利和快捷。
但今天的“围墙”拆除则更多触动的是由各个围墙所圈定的不同“圈民”的共同私利,以及今天市民更为看重和主张的“私权力”的捍卫能力。
所以,要想顺利拆除各种不同的实体“围墙”,首先要打开“围墙”内市民的“心墙”。只有“心墙”拆除了,“围墙”的拆除就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