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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规划中的生态环境之开放系统——建立开放的生态绿地系统

2018-06-06 北京龙景园 龙景园 点击量:

当我们谈论城市生态系统时,我们最为关注的是绿地系统,它包括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和生产绿地等三个系统。随着人们对城市生态研究的深入,近年来更为关注城市外围生态绿地系统的建设。总体来看,城市绿地系统通常被理解为一个封闭的生态系统,外围生态绿地只是作为背景环境而存在的。

县市是一个非常开放的生态系统

生态绿地系统

不同于城市生态系统的封闭性,县市是一个非常开放的生态系统。由于城镇建成区面积较小且布局分散,因此县市生态安全不取决于城镇绿地系统本身,而关系到自然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河湖湿地等)、农业生态系统(田间林网系统、沟渠水利系统等)、城镇生态系统(绿地公园、郊野公园)、交通防护系统(县乡公路系统)等各个方面。我们常看到县市生态环境方面的新闻报道,城镇或园区污水排放对农业造成污染;秸秆燃烧、农药喷洒也会污染城镇大气或水源;过度的渔业养殖造成水体富营养化,直接影响城市供水安全;农田水利设施(灌溉水库)的过度建设,造成城镇河流生态系统退化。

考虑构建县市生态系统就要脱离城市规划的思维模式

基于县市生态系统的开放性,我们不能采用城市规划的思维模式来考虑县市生态系统的构建。城市内部通过引入绿楔,通过构建绿地系统网络(点、线、面结合),通过增加公共绿地比例等多种方式来改善生态环境。县市中更应强化全局概念,统一协调自然、农业、城镇、交通等生态系统,构建整体生态安全格局。应通过生态敏感性和适宜性分析,将城镇、工业、农业、交通等各种活动限定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为保障生态安全,应构建县市绿道系统,将城镇、工业、农业、交通生态系统相互串联、编织成网。为实现持续发展,应确定县市域禁止建设地区(指各类生态用地,不包括基本农田)的最低比例。自然、农业、城镇、交通等生态系统建设应相互协调,充分考虑各系统的外部效应,避免相互之间的不利影响。

县市城镇公共绿地规划设计时应避免一味模仿城市绿地系统

在县市城镇公共绿地规划设计方面,应避免一味模仿城市绿地系统。由于县市城镇建成区面积较小,很短距离或时间出行即可走出建成区范围,尽享全域生态绿地空间。尤其在机动化的背景下,县市城镇可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公益林、农业观光园等作为城镇公共绿地系统的外延,为市民提供更为多元的生态服务功能。在这一背景下,我们不必盲目扩大城镇公共绿地比例,更没有必要建设大绿地和大广场,陷入城市生态建设的思维陷阱。同时在自然、农业、交通等生态系统建设过程中,应充分借鉴城市公共绿地系统的设计手法,在满足基本功能需求的基础上,强化艺术性、景观性、社会性、科学性,让其成为可供县市城乡居民共享的生态景观资源。一个好的县市生态系统规划,应该是可以充分感受田园景观、乡土气息,又不失整饬有序、便利舒适,人工与自然交融的开放生态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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