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8 中国旅游报 修明 点击量:
景区如何开发、建设和管理?现实生活中,有两种倾向值得我们注意:一种倾向是,有些人,甚至包括个别领导常把旅游资源与旅游产品画等号,认为只要是省级或国家级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水利风景区、地质公园等就是旅游产品,就可以用于接待旅游者,因此,大可不必投资建设。由于这种思想观念的存在,导致全国许多获得资源优势的景区,至今仍未能成为合格的旅游景区,从而严重地影响了当地旅游业的发展。
另一种倾向是,要建设就要突出经济效益。比如,为了谋利,丽江大研古镇,上千家蜂拥而至的外来店铺、酒吧、宾馆聚集;泸沽湖畔的落水等村寨,正在逐渐蜕化成一个民俗村,摩梭人原始的生活状态已在过度的商业开发中被打破;苏州古城要想保持住那传统的矜持似乎很难,人们熟知的园林古城特色正在一天一天消失;原本每天只能接待5000人次的曲阜孔府,每天要超负荷地接待3万人次,景区内人流拥挤;昔日小桥、流水、人家的周庄,如今满目人桥、游船、商贩,人们戏称到周庄旅游是煮“饺子”去。
景区开发、建设中存在的这两种倾向,是与旅游法的要求格格不入的。在景区建设中,只有认真遵循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的原则,转变“没有熙熙攘攘的人群,哪有滚滚而来的财富”的思维方式,严格按照国家旅游局和国家质监总局颁布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标准来规划、建设、管理景区,才能打造出精品景区,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
只有认真遵循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的原则,以《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标准来规划、建设、管理景区,才能打造出精品景区,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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